我要领养

领养流程
有领养意向且符合领养条件的人士,均可前来基地免费领养您所喜欢的动物。
1  您可以在基地开放日先到基地选出您所喜爱的动物,待基地办公室查询动物相关档案后,如属于未认养的动物,您可以在完成相关手续和前期家访后,进行领养。
2 在基地办公室查询完后,您须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和住址,待我们前来家访。
3 在我们家访认可的前提下,我们会电话联系您前来基地办理相关领养手续。同时您即可把您中意的动物带回家饲养一周作为您与动物的磨合期。如果在这周内,您感觉多有不便,可把领养的动物送回基地,我们也会对您在这周对动物的照顾表示感谢。
4, 所领养动物不得转送和遗弃,在您因任何原因不能再继续饲养的情况下,请务必把它送回基地,不要让它第二次流浪。
5 如您因种种原因暂时不能饲养它的情况下,可送回基地我们暂为饲养。在您方便的情况下,再带回即可。
6 您再看完我们对领养人的要求后,觉得符合条件的,也可以直接加入我们的领养QQ群446702632   同时下载领养表格,填写后发往459003132@qq.com  
7 管理员会在收到表格后,联系您进行家访。如通过家访后,会通知您在基地开放日前往基地选择您自己钟意的狗狗。
注明:冬季一般情况下,土狗均不领养。协会领养均是免费,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。

 

 

☆领养条件及准则☆
★关于领养人:
1、领养人须年满二十二周岁,有独立经济能力,谢绝学生领养。
谢绝学生领养:养宠物花费精力财力,而学生当以学业为重,学校宿舍也是绝对禁养宠物的,建议毕业后有能力再养,在校学生如想帮助流浪动物,欢迎加义工
2、领养人须定居在重庆主城内,有稳定工作和住所(非合租),能承担起饲养猫狗的日常起居及医疗费用。
3、领养人在领养前应先与家人做好详尽沟通,确保家人都同意领养。如有不可抗拒因素而无法继续抚养所领养动物的情况,必须和救助人商议后共同为其重新找领养人,未经救助方同意,不得自行转交他人或弃养。
4、领养人须对所领养动物不离不弃,不得因搬迁、怀孕、出国等理由抛弃或转送给第三方。
(第三方是指除领养人本人以外的任何其他人,包括亲属)。

领养申请表.doc下载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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